<legend id="h4sia"></legend><samp id="h4sia"></samp>
<sup id="h4sia"></sup>
<mark id="h4sia"><del id="h4sia"></del></mark>

<p id="h4sia"><td id="h4sia"></td></p><track id="h4sia"></track>

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
  • <input id="h4sia"><address id="h4sia"></address>

    <menuitem id="h4sia"></menuitem>

    1. <blockquote id="h4sia"><rt id="h4sia"></rt></blockquote>
      <wbr id="h4sia">
    2. <meter id="h4sia"></meter>

      <th id="h4sia"><center id="h4sia"><delect id="h4sia"></delect></center></th>
    3. <dl id="h4sia"></dl>
    4. <rp id="h4sia"><option id="h4sia"></option></rp>

        法院视窗

        当前位置:首页 » 法院视窗

        最高法出台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

        时间:  2022-03-18  

        本报北京3月17日讯 记者张晨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以下简称《解释》)今天发布,旨在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地位,进一步完善竞争案件裁判规则,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,促进创新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


        《解释》共29条,根据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,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、仿冒混淆、虚假宣传、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问题作出了细化规定,并重点强调了“商业道德”。《解释》明确,特定商业领域普遍遵循和认可的行为规范,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“商业道德”。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具体情况,综合考虑行业规则或者商业惯例、经营者的主观状态、交易相对人的选择意愿、对消费者权益、市场竞争秩序、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等因素,依法判断经营者是否违反商业道德。人民法院认定经营者是否违反商业道德时,可以参考行业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或者自律组织制定的从业规范、技术规范、自律公约等。《解释》指出,经营者扰乱市场竞争秩序,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,且属于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及专利法、商标法、着作权法等规定之外情形的,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予以认定。经营者事前未明确提示并经用户同意,以误导、欺骗、强迫用户修改、关闭、卸载等方式,恶意干扰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,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予以认定。


        《解释》自2022年3月20日起施行。

        来源:法治日报——法治网
        责任编辑:高睿蔓

        版权所有: 中共bte365娱乐线_365bet在线手机版_贝斯特365委政法委员会 未经协议授权,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

        地址: bte365娱乐线_365bet在线手机版_贝斯特365北区安化路1号统办大楼 服务电话:0931—8883786

        主办: 中共bte365娱乐线_365bet在线手机版_贝斯特365委政法委员会 陇ICP备20000889号-1 甘公网安备 62102102000144号